日前,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周伯華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表示,對城市游商游販的管理將在年底前完成,不再一律封殺,比如可在經營地點、經營時間、經營項目上進行管理。對于城市中的小商販,這無疑是福音。
無需掩飾,對于街邊的小商販,很多人一直存在一種輕視心理。小本經營決定他們必須在風吹日曬中賺取一份辛苦錢,如同沒有整齊的店面一樣,他們也沒有光鮮的外表。所以我們認為他們阻塞通道,認為他們喧嘩吵鬧,認為他們破壞良好的衛生狀況。我們的結論是小商販破壞我們的居住環境,甚至影響市容。
我們也有懷念小商販的時候。新建住宅小區,有商機但遠未形成規模,大商家是不會在這個時候進駐的,而居住者每天都需要柴米油鹽,此時路邊攤、小商販就是不可替代的供應商。甚至當我們準備精打細算過日子時,小商販都顯得異常可親。
在城市街邊擺攤的大多是兩種人。一是附近鄉村的農民,賣的東西都是自家田間地頭栽種的。農民經濟來源少,為了賺點活錢,將一些能賣上價的東西拉到城市。他們賣的東西少也不經常來,所以大多不會去找正規市場。另一類人就是城市中部分低收入者。沒什么技能去找別的工作,沒有本錢去做像樣生意,只能依靠多吃苦多受累,為自己的生活增加點喜色。
這些小商販需要城市為他們提供一方生存之地,有了這個地方,他們就能生活得更好一些。城市也需要小商販,一個完全沒有小商販的城市簡直不可想象。但城市居住人口繁多,承載著眾多的功能,比如工業生產、教育、旅游等。如果所有角落都變成小商販的天堂,勢必干擾這些功能的實現。所以國家有關部門給小商販以生存空間,進行協調、管理,確實是目前最適宜的態度。
另外,我們也應該看到,城市與城市之間存在差異。不僅風土人情不同,城市的職能定位、現在面臨最急迫的任務也不一樣。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意見是指導性的,需要各地結合自身情況,因地制宜,拿出切實有效的辦法來。如何管理城市中的小商販,近一段時間各地都在總結經驗。國家擺明寬容的態度是基于調查研究,給這些勞動者以應有的尊重。各地也一定能摸索出適合自身發展、符合大多數人利益的模式。畢竟最適合的才是最好的。(李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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