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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爾·蓋茨的人際關系法則:
第一,利用自己親人的人脈資源。
他20歲時簽到了第一份合約,這份合約是跟當時全世界第一強電腦公司——IBM簽的。當時,他還是位在大學讀書的學生,沒有太多的人脈資源,比爾·蓋茨之所以可以簽到這份合約,是因為中間有一個中介人——比爾·蓋茨的母親。
第二,利用合作伙伴的人脈資源。
比爾·蓋茨最重要的合伙人——保羅·艾倫及史蒂芬不僅為微軟貢獻他們的聰明才智,也貢獻他們的人脈資源。
第三,發(fā)展國外的朋友,讓他們去調查國外的市場,以及開拓國外市場。
比爾·蓋茨有一個非常好的日本朋友叫彥西,他為比爾·蓋茨講解了很多日本市場的特點,為比爾·蓋茨找到了第一個日本個人電腦項目,以此來開辟日本市場。
第四,雇用非常聰明、能獨立工作、有潛力的人來一起工作。
比爾·蓋茨說:“在我的事業(yè)中,我不得不說我最好的經營決策是必須挑選人才,擁有一個完全信任的人,一個可以委以重任的人,一個為你分擔憂愁的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