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網友指出,公務員和商人原本是兩個完全不同的身份,公務員是為全體公眾提供服務的,而商人追求的是企業利益的最大化。從本質說,這兩個身份互不相容。但是現在,有的公務員已經把這兩個身份合而為一,他們通過停薪留職或者兼職、掛職等方式,一邊做著國家公務員,一邊經營著一家或者幾家經濟實體。而且,這種現象在很多地方都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。
署名朱方清的評論認為,在目前情況下,當務之急是進一步建立健全針對在職公務員的相關制度,提高法規的嚴密性和可操作性。尤其對領導干部經商監管不力的單位或系統,對應多問責條款,對單位或系統“一把手”進行嚴厲問責。在加強內部監督的同時,應進一步拓寬對領導干部的監督渠道,諸如健全官員財產申報制度、充分發揮各種Cye.com.cn媒體的監督作用、重視群眾舉報等。任何事情有個先后,必須分出輕重緩急。如果在職官員都沒管好,對離退休人員的管控肯定乏力,甚至淪為空話。只有首先讓那些“腳踏兩只船”、“身在曹營心在漢”的在職官員沒有市場,再輔以離退官員的限制條款,整個公務員隊伍違規經商的“頑疾”才有可能從根本上得以祛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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