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互聯網是一場偉大的變革。
互聯網的精神是開放、自由與分享,在這個網絡上,人人皆是知識的創造者,又是知識的接收者,信息量呈現爆炸式的增長,信息的流動與傳播越來越快。隨之而來的一個問題就是:人們如何選擇自己所需的信息?
在Facebook誕生之前,只有搜索引擎擁有觸及每個網頁的能力,Google索引每一個網頁并提供給人們檢索。
這是以網頁為中心的互聯網,這是搜索引擎統治下的互聯網;
直到有一天,Facebook的社交組件(Social Plugins )和開放圖譜(Open Graph)發布,隨處可見的Like按鈕讓搜索巨頭緊張起來,因為他們第一次發現:擁有觸及整個網絡能力的,不只是他們一個……
這是以人為中心的互聯網,這是社會化的互聯網;
為什么一個小小的like按鈕會讓Google如臨大敵,like的背后意味著什么?QQ互聯在社交組件上又做了哪些工作?未來我們向何處去?
一.不是按鈕,是數據!
Google在自己的官方介紹上很明確的標明了自己的使命:整合全球信息,使人人皆可訪問并從中受益(Google’s mission is to organize the world‘s information and make it universally accessible and useful)。圍繞著這個使命,從2005年發布的google base,到去年收購的metaweb(metaweb擁有還有開放并可共享的全球知識數據庫Freebase),google一直致力于整合更多的結構化數據,對于數據的貪婪是google可以不斷改善其廣告產品的制勝法寶;
而Facebook的like按鈕則讓人們可以自由表達情感喜好,我可以Like一部電影,也可以like一個網頁,可以like一位歌星,也可以like一輛汽車;
隱藏在Like按鈕背后的是open graph協議。

Open Graph協議制定一套標簽(tag)規格,將現實物體歸為8個大類38小類,每個分類各有不同的標簽來定義物體屬性,比如對于一段音樂,就會有四個對應的標簽:og:audio:title /標題/ og:audio:artist /藝術家/ og:audio:album /唱片/ og:audio:type/格式/
當用戶點擊like后,這些數據都會被傳遞給Facebook,它不僅知道了你的喜好,還收集到了你like的目標數據,這些數據對于廣告與推薦都是彌足珍貴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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